期間,
雖然有家人、長輩,
對於主管「小費入公司毛利」的作法不認同
(我想認同的人應該也就只有主管本人吧)
但我還是覺得,算了,就當做學經驗吧,
於是就這樣子的繼續下去。
與主管說好了2月28日離職~~我也覺得ok。
先不說ボーナスがいくらが出した
(いったいあたしの不注意で皆のバーナスが出て、それはいけないのことだし)
但,對於我與同事E2人得到的,我很不能接受,但也想說算了…
事實上,我並不是一個不精明的人~~
應該說,身為媽咪的女兒我自己對於「數字概念」我有一點的把握。
雖然我賺的錢並不多,但我對於數字的敏感度是有的…
因為09年一年的業績是pass的,
所以主管建議我們可以將下半年幾個月的業績撥到10年,
業績這種東西,事實上我並不是很在意的人,
我只會覺得,反正我就是盡力做就對了,
所以什麼業績挪到幾年幾月,事實上我都是覺得「隨便」啦~~
但12月時我們的總業績出來了,
12月裡也有部份的業績是9月、10月、11月,
因為將這三個月份的部份業績挪至12月,
而導致我們前三個月的業績沒有到標準而拿不到業績獎金,
主管有應允她會再補給我們…
說實在的,到底她己經補給我們多少了,現在也沒不明不白的。
而會與主管在放完了年假有第二次的衝突,是~~
我想著我2月28日就要離職了,有部份應該是屬於我的獎金,
我就希望主管可以明明白白的、清清楚楚的算給我…
因為,我沒有開口,主管也沒有打算主動拿給我們的樣子。
【帶團的小費入公司毛利,但如果「當月」月份的業績有過標準的話,則該團的小費,主管將會再發還給我們】
這是主管一開始和我們訂遊戲規則所訂下的,於是我的12月份桂林團的小費我是應該可以拿的,
還有1月份去韓國團的小費&退佣那時因為我人在北越的關係,是請同事E幫忙拿的,
但同事E在我回台灣後同我說,我的錢全部都被我的主管拿走了,當下聽到時我很生氣,因為小費拿走就算了,
可是退佣的部份是我的,她怎麼可以拿走呢!?但因為我隔天就要再出發到江南,所以我就想著等過完年回來與她要。
於是,我有2筆費用是我應該拿的,一筆是12月桂林團的小費、一筆是1月韓國團的退佣~~
我走到了主管的桌前和主管要了韓國團的退佣,但主管說全部的費用全入公司做公司的毛利,
還同我說「同事E也是這樣子的」
但我心裡面很清楚他並不是這樣子的,可是礙於同事E人目前不在台灣帶團中,
所以我就先忍了下來和主管要這部份,想說等同事E回來台灣後我與他確認後再說。
於是我繼續開口與主管說「那請問一下,12月份我的業績有到,之前妳說過有到的話,小費會再補發給我」
主管聽我這樣說話後,1她開始推託說去年我們大家業績沒到但她還是給了我們年終,
但我就和和經理說這是二件事情,因為當初她訂的規則是只要當月業續有過標準,她就會補發上團的小費。
接著我主管就說「那我看妳就做到今天吧」我就說「OK呀,我沒有差別」
她開始不開心的說著「妳和我計較這些錢,妳說要離職我也給妳離職了」
聽了我實在覺得也太好笑了吧!?什麼叫做我在意錢,我如果真在意錢我就不會留在這邊那麼久…
我如果真在意錢我早就和她開口要這些錢了~~更何況她少發給我們的錢我什麼屁也沒有和她開口。
後來我主管就不爽的說「算了,就當我自己訂錯遊戲規則,我以後知道要怎麼訂了」
是不是很有趣的對話呢!?說有趣,我更覺得可笑。
然後,事情還有PART II(我從未想到竟然還會有PART III)
下班前主管走到了同事C的桌前看了這星期的班表,
她說「為什麼ken自己不值星期五的班,她不是做到228嗎」
同事C就回「她不是做到今天嗎」我的主管轉過身來看我,我就回答「經理,是妳今天說叫我做到今天的」
主管就說「做到今天就做到今天吧」後來主管出門後撥了電話進來公司,
她對我說「原本我和妳談的就是做到228,妳自己決定,反正妳今天離開妳事情處理不完妳還是要再來公司」
anyway,因為我事情還未處理完,加上我也不想要把所有的東西擱著就離開,
因為我不希望我是不負責任的人,因為倒楣的是留下來的同事。於是我決定就做到228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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